管理法令(修正案)》已于2019年12月2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。为仔细贯彻落实《法令(修正案)》,保证城区点燃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获得预期成效,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:
《法令(修正案)》规则,城区制止点燃烟花爆竹的规模为以下四条界限所围成的区域。
自负圩河与青银高速交界处开端,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北海路,沿北海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盛泰街,沿盛泰街及其延伸线向东至浞河。
自盛泰街延伸线与浞河交界处开端,沿浞河中心线向南至青银高速,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保税监管区东边围网及延伸线,沿保税监管区东边围网转至高三路,沿高三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梨园街,沿梨园街北侧路牙石向西至高二路,沿高二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宝通街,沿宝通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安路,沿潍安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潍胶路,沿潍胶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渤海路南路,沿渤海路南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八马路。
自潍州路与八马路交界处开端,沿潍州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潍胶路,沿潍胶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机场路,沿机场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宝通街,沿宝通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月河路,沿月河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仓南街,沿仓南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长松路,沿长松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胶济铁路,沿胶济铁路南侧护栏向西至大圩河,沿大圩河中心线向北至青银高速。
(一)在制止点燃烟花爆竹的区域、场所点燃烟花爆竹,或许以损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产业安全的方法点燃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中止点燃,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(二)在重污染气候预警期间点燃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中止点燃,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(三)对未经许可举行烟火晚会或许烟火点燃活动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中止点燃,对职责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五、点燃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,依法承当民事职责;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》给予治安管理处分;构成犯罪的,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职责。